关于振邦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坐落于钟灵毓秀的浙江省诸暨市,由所主任李乐敏,副主任陈登仁,副主任毛炬东共同创办,所内成员共23名,包括19名执业律师及4名实习律师。沐浴着越国故地、西施故里袅袅的文化余烟,历经13年时光的洗礼与专业的沉淀,振邦所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不斐的成绩,多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律师事务所”以及“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近几年来更是连续保持诸暨市律所业务创收第一、律所人均业务收入第一的佳绩,已经成为一家具有先进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质量的现代化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领域,有着鲜明的特色与卓越的优势。 

一、做精做专、力促业务提档

新形势下客户日益对法律专业服务的深度、宽度与广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律所新旧业务交替、内部模式革新之际,振邦所激流勇进,直面挑战,紧紧抓住契机,在保证大部分传统业务的同时,成立金融破产团队、建筑房地产团队、资本市场及投融资团队三个专业团队,并不断推出新型法律服务与法律产品。在破产领域,振邦所于2012年成功入选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至今已承办破产案件18件,尤其是浙江振越建设集团破产重整案,因其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极大,而振邦所创设性地适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探索出一条分离式处置的破产重整新道路,开创了浙江省内乃至全国利用破产重整模式保护企业优质壳资源的先河。该模式作为成功先进经验,在处置破产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的特殊资质或经济价值较大的资质时,被多地破产实践所借鉴采纳,并被《建筑时报》作专篇报导。

振邦所在银行金融、建设工程等领域优势突出,自2006年起即接受中国银行诸暨支行委托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特别是近3年与招商银行诸暨支行、建设银行诸暨支行、浙商银行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诸暨支行、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已办理数百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所内律师积累了大量处理银行金融债权的实践经验。同时振邦所为百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特别在建筑房地产方面,振邦所担任着展诚建设控股集团、浙江万达建设集团、八汇建筑有限公司、中普建设集团等多家建筑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多起大标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非诉领域亦提供PPP专项法律服务。而在资本市场及投融资团队领域,振邦所曾参与多起并购非诉法律服务,并对基金、私募等法律服务亦有所建树。

二、明确目标、培养人才梯队

在充分规划律所发展目标的同时,振邦所根据律所发展需要,制定了接班人计划,对团队进行人才储备,建立了良好的人才梯队。近年来更是吸收了众多优秀人才,包括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以及极富实践经验的前法官、检察官、警官,已形成一支精英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振邦所高度重视律师及实习律师的业务学习和能力培训,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培训制度,包括集中学习、选派培训等,鼓励律师和实习律师研究最新法律动态,加强理论修养,力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突出重点专业、坚持人才培养、完善收入分配、改善服务品质是我所一直秉承的理念。同时,利用律所的业务延伸平台,积极推荐、培养年轻律师成长,多名律师在全国性的破产法论坛、建设工程论坛以及民法总则探讨会上发表演讲,所撰写的论文均被载入论文集或刊登于核心期刊上。

三、珍惜荣誉、培育律所文化

振邦所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踏实办案、勤恳做事的作风,多次被评为诸暨市级文明单位、诸暨市先进律师事务所,2014年被评为“2009-2013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所内律师多次被评为诸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先进法律援助工作者、优秀党员。所主任李乐敏律师多次被评为绍兴市优秀律师。2015年,该所开通了律所公众号,通过网络平台定期发表理论文章、发布律所动态,同时宣扬律所文化及专业,截至目前已发表了各类文章40余篇次,形成1万余人的固定接收公众。2017年6月,振邦所被批准成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团体会员。2017年9月,被评为绍兴市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优秀单位。2017年1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顺利召开,极大地丰富了振邦所的学术理论研究,同时开创了振邦所与高校合作的新模式,初步形成了法学学术与法律实务交融之新格局。

2016初,振邦所已迁移至诸暨市万达财富大厦16楼,所配备的先进办公设备,现代化办公使服务效率和质量更上一层楼。未来,振邦所将继续探索,始终围绕当事人需求,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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